為了進一步調動本科生的學習主動性與積極性,尊重和鼓勵學生個性和特長發展,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16號)和《關于做好2020級在校本科生轉專業(類)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1] 10號)要求,規范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轉專業工作細則和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組長:毛衛國
成員:陳曙光 陳華 李海斌 陳召勇 夏清 李錦文 銀波
二、基本原則
(1)符合《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16號)要求;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轉出無門檻、轉入有條件”的原則,嚴格遵守轉專業條件、規則與程序。
三、材料學院轉入條件
(1)2021年材料類專業轉入學生計劃人數為33人;
(2)轉入學生原專業原則上要求是理工科專業;
(3)實行學生和學院雙向選擇。
四、具體工作要求與時間進程安排:
時間 |
具體安排 |
第6周 |
4月6日 |
教務處:在校園網、教務管理網發布2019年轉專業工作的通知 |
4月9日 |
學院:將本院轉專業工作方案和專業(類)接收計劃與接收條件報教務處(紙質件、蓋學院公章) |
4月9日 |
學院:在本院網頁發布轉專業工作方案和本院專業(類)接收計劃與接收條件 |
第7-8周 |
4月9日-13日 |
學生報名:學生向轉入學院教務辦遞交轉專業(類)申請表及滿足基本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
4月14日-16日 |
學院初審轉入學生的基本條件要求是否符合,初審合格名單在學院網頁公示3天 |
4月19-22日 |
各學院按照公示的遴選辦法和選拔條件進行綜合考核,確定名單(具體時間安排見各學院網站) |
4月23日 |
各學院將遴選后確定名單公示3天 |
第9周 |
4月26日 |
各學院將擬接收名單報教務處 |
4月26~29日 |
教務處匯總與初審:教務處學籍科對擬轉專業學生進行初步審核 |
4月30日 |
學校審核:學校轉專業領導小組審核和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公示3天 |
第10周 |
5月10日 |
學校發文:公示無異議后學校行文。 |
5月10日 |
教務系統錄入轉專業學生信息,轉專業學生按轉入專業選課。 |
下學期第1~2周 |
|
新專業報到:學生到轉入學院領文件。憑文件先到轉出學院辦理離院手續、再到轉入學院報到。 |
五、附則
本工作細則和實施方案由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教務辦負責解釋。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