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領導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我國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法治最大的區別。”這一重要論述深刻揭示了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最鮮明特征和最根本保證。國際國內環境越是復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任務越是繁重,越要牢牢堅持黨的領導,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一切命題應基于這一最本質特征展開。從政治原則看,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處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地位。司法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在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這一根本問題上樹立高度自信、保持堅強定力。從法治實踐看,法治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全面依法治國包括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涵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各領域,涉及國家改革發展穩定各方面,只有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全面依法治國才能沿著正確方向推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自覺把講政治和講法律有機統一起來,善于從政治上認識問題、推動工作,不斷提升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
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法治發展,始終貫穿著黨的堅強領導。新中國成立不久,黨就領導人民制定了憲法和一批法律法規,為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強調要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極大促進了我國法治發展進程。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高度,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明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中的指導地位,用“十一個堅持”系統闡述了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思想和戰略部署,是對黨領導法治建設豐富實踐和寶貴經驗的科學總結,標志著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理論實現了歷史性飛躍。社會主義民主法治進程中的每一項改革、發展和進步,都是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取得的。只有牢牢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才能有序推進。
正確認識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系
堅持黨的領導地位,必須正確認識黨和法的關系問題。黨和法的關系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根本問題,是政治和法治關系的集中反映。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居于領導核心地位,這是“中國之治”的根本特征。我們要在比較中深刻而清醒地認識這一點、堅持這一點。世界各國法治,既有相同相通之處,也有本質上的差異。一方面,古今中外,無論世界各國法治形態如何表現各異,但共通的一點就是,都與階級性緊緊聯系在一起。法治本身具有鮮明的政治色彩,每一種法治形態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論,每一種法治模式當中都有一種政治邏輯,每一條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種政治立場。在社會主義中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最關鍵的就是要保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另一方面,由于世界各國國情千差萬別,沒有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治理模式,也沒有古今中外可以通用的法治樣板。無論是理論還是實踐都充分證明,西方法治根植于西方資產階級政治,并為之服務,我們切不可被所謂的“三權鼎立”“司法獨立”所魅惑。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個堅持”中,首要的就是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對此必須有清醒的政治自覺、理論自覺、行動自覺。
黨的領導貫穿全面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
堅持黨的領導,必須具體體現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上,不斷健全完善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
立法是法治建設的首要環節,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在中國,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相統一的體現。黨領導立法工作,是黨的執政權通過人民代表大會的立法權運行而得以實現的途徑,是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的必然要求。立法機關緊扣全面依法治國,堅持立改廢釋纂并舉,堅持質量與效率并重,加強重要領域立法,切實提高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健全完善,讓立法真正能夠反映黨和人民意志。
嚴格執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可見,黨保證執法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要求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另一方面要求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著力解決執法不規范、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確保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司法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將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作為工作目標,提出維護核心、絕對忠誠、聽黨指揮、勇于擔當的政治要求,推動人民司法事業不斷發展。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人民法院加強政治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設,司法質效和公信力不斷提升。只有牢牢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才能真正促進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
讓法治信仰根植于人民心中,才能共建法治國家。黨歷來高度重視推動全民守法工作,要求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同時,強調黨帶頭守法,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堅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切實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
(作者:孫曉勇,系國家法官學院黨委書記、院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