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工科類專業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工作,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16號)、《關于舉辦長沙理工大學教學改革試點班的通知》(長理工大教[2019]13號)及《關于做好2019級在校本科生轉專業(類)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0]10號)、《關于適當調整2019級在校本科生轉專業(類)報名及考核辦法的通知》(教通字[2020]17號)等文件要求,特制定2019級“教學改革試點班”(簡稱教改班)學生專業分流與培養工作方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教改班學生專業分流與培養工作領導小組,商討制定專業分流與培養工作的原則和具體工作方案,審查專業分流錄取名單,做好專業分流后學生培養指導工作。
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劉朝暉
副組長:陳瑜、蔣菲
成員:肖勇剛、周和平、韓時琳、唐欣、劉亮、
何志勇、張銳、秦衛星、馬玉文、羅帥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以學生為本。國際學院和專業學院共同做好專業辦學優勢和辦學特色介紹、專業分流與培養工作方案宣講,尊重學生自主選擇專業意愿,結合學生自身實際情況,幫助學生理性、科學地確定專業志愿。
(二)保留教改班“行政班”建制,國際學院和轉入學院共同做好學生培養工作。專業分流后,學生根據個人人才培養計劃修讀課程和開展科研實踐訓練,教改班原“行政班”建制保留不變。轉入學院主要承擔學生專業教育工作,國際學院主要負責學生日常管理工作。
(三)轉入學院承擔學生專業教育工作。轉入學院為每位學生選派1名優秀學業導師。學業導師負責指導分流后學生培養計劃制定、課程修讀和科研訓練指導等工作,做好學生“本碩”一體化培養,確保學生專業分流后學習順利進行。分流后學生的人才培養計劃可根據學生學習興趣和培養需要選修全校本、碩課程,實行“一人一計劃”,培養計劃經轉入學院和教務處審定后執行。
(四)國際學院負責學生日常管理工作。國際學院定期組織召開專題會議,與相關職能部門、轉入學院及時溝通交流分流后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專業教育、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況,加強工作協同,助力學生成長成才。教改班班主任選聘、學生入黨、獎學金評定、出國訪學交流、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生等工作主要由國際學院負責,相關辦法由國際學院制定后報相關職能部門審定后執行。
三、分流對象與分流專業
(一)分流對象與人數
本次專業分流對象為2019級教改班學生,其中土木類教改班30人,機電類教改班32人。
(二)分流專業
土木類教改班學生可自主從交通運輸工程學院、土木工程學院、水利工程學院等土木類、交通運輸類(含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水利類專業中自主選擇相關專業學習;機電類教改班學生可自主從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等電氣類、機械類、能源動力類專業中選擇相關專業學習。
教改班學生也可選擇到其他學院相關專業就讀,但需滿足學校轉專業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原則上需留級就讀。
四、工作流程
(一)專業介紹和分流動員。3月12日前,國際學院和參與教改班辦學的六個專業學院共同完成各自開設專業辦學優勢和辦學特色的介紹、專業分流與培養工作方案宣講及動員工作,使學生進一步了解各專業特色、培養方向以及分流培養模式。
(二)專業分流意向摸底及志愿填報指導。3月14日前,國際學院完成學生專業分流意向摸底。3月16日前,專業學院指定專人負責專業志愿填報答疑和指導工作,引導學生根據個人興趣和發展志向等理性確定專業志愿。
(三)學生專業志愿填報和公示。3月17日前,學生完成志愿填報,并將本人簽字確認后的專業志愿申請以班級為單位交國際學院教務辦。3月18日前,國際學院對專業分流學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專業分流學生名單備案與學籍異動。3月22日前,國際學院向教務處提交專業分流學生名單。分流學生名單經教務處審定后,由教務處學籍科完成學生學籍異動處理。
(五)人才培養計劃制定、審核及選課。3月28日前,學業導師和學生共同制定分流后人才培養計劃并提交轉入學院主管院長審核。3月31日前,教務處完成學生人才培養計劃審定。4月5日前,學生完成2021~2022學年秋季學期選課工作。
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2019級“教學改革試點班”專業分流申請表
教務處、國際學院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