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常禮尚往來是中國傳統人際交往的重要形式。但是,對于黨員領導干部而言,這一尺度就必須從嚴把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開列的“負面清單”中也包括一些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行為。廣大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一定要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禮尚往來也要有個度。從近年來的辦案實踐看,從事公務的黨員干部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問題比較突出,嚴重影響了黨員干部形象,破壞了黨群干群關系,是產生腐敗行為的溫床,有必要對這類行為予以紀律規范。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沒有對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等行為搞簡單的“一刀切”,而是區別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了規定:一是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也就是說,對于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一律不準收受。二是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的,要予以紀律處分。即日常生活中收受同事、同學、老鄉、朋友等贈送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雖與公正執行公務無關,但如果“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要予以處分。
所謂“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要看當地風俗習慣、經濟發展水平、個人能力等因素。一是指在禮節上講究有來有往,不能只來不往。二是指明顯超出了當地正常經濟水平、風俗習慣、個人經濟能力的禮品、禮金價值。具體應根據各種因素綜合考慮、酌情處理。
(來源:中國方正圖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