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21〕25號
各學院:
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報送2021年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立項項目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報送2021年度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通知》(湘教發〔2021〕20號)精神,現啟動2021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型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行項目制管理,在類型上分為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三類,在類別上從2021年起分為一般項目和重點支持領域項目兩類。
(一)項目類型
1. 創新訓練項目:本科生個人或團隊在導師指導下,自主完成創新性研究項目設計、研究條件準備和項目實施、研究報告撰寫、成果(學術)交流等工作。
2. 創業訓練項目:本科生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團隊中每個學生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扮演一個或多個具體角色,完成商業計劃書編制、可行性研究、企業模擬運行、撰寫創業報告等工作。
3. 創業實踐項目:學生團隊在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共同指導下,采用創新訓練項目或創新性實驗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性產品或服務,以此為基礎開展創業實踐活動。
(二)項目類別
分一般項目和重點支持領域項目兩類。重點支持領域項目為2021年起新增項目類別,旨在鼓勵引導大學生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我省“三高四新”戰略需求,結合創新創業教育發展趨勢,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出創新創業成果。
二、申報對象
全校普通全日制在籍在讀本科學生(畢業年級學生不參與項目申報)。鼓勵跨學科、跨院(系)、跨專業的學生組成團隊。
三、申報原則
1.每位學生在同一學年原則上只能參與一個項目,如以往年度有創新創業項目未結題者不得申報。
2.每個項目團隊人數不超過5人,項目執行時間1-2年,且須在項目申報者畢業離校前完成。
3.往年申報且以已立項的創新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4.每位老師只能指導1個項目,如以往年度有指導創新項目未結題者,不再承擔項目指導教師。
5.申報項目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將不予立項:
(1)項目內容與專業學習聯系不緊密;
(2)項目為教師科研、教學研究項目。
四、申報程序
1.各學院組織學生積極申報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為參與項目的學生配備導師,提供場地、設備方面的支持。
2.項目申報者須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創新訓練項目申請書》、《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創業實踐項目申請書》、《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創業訓練項目申請書》(附件3、4、5),向所在學院進行項目申報。
3.學院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指標數另行通知。
4.學校組織專家對各學院上報項目進行復評,確立校級項目、推薦省級項目,并在校園網上公示。
五、材料報送。
以學院為單位填寫《2021年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學生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創新訓練項目申請書》、《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創業實踐項目申請書》、《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創業訓練項目申請書》(附件3、4、5)。
2021年6月15日前,將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和項目申請書(附件3、4、5)紙質件一式一份交一辦B105王婧老師,匯總表須發送電子版。聯系電話:85258561,郵箱:1341846515@qq.com。
附件1:2021年“國創計劃”重點支持領域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2:《2021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申報匯總表》
附件3:《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創新訓練項目申請書》
附件4:《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創業實踐項目申請書》
附件5:《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創業訓練項目申請書》
附件6:《關于報送2021年度湖南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通知》(湘教發〔2021〕20號)
附件7:《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報送2021年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立項項目的通知》
教務處
創新創業教育學院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