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高等學校創新平臺建設,提高高等學校自主創新能力與技術創新水平,湖南省教育廳決定組織申報“湖南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開放基金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面向已經通過驗收的“湖南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以下簡稱重點研究基地)申報。
二、項目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基本條件、程序要求及查新要求等,按照《湖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2010年第二次修訂)(湘教發〔2010〕6號)規定辦理。
2、以重點研究基地為單位組織申報,申報對象為各基地的專兼職研究人員。存在以下情況的人員不得申報:目前正在主持承擔“湖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和“湖南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開放基金項目”的科研人員不得申報;申請了2012年度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根據湘教通〔2011〕112號、湘教通〔2012〕148號文件規定,有撤銷項目的負責人也不得申報。
3、限額申報。每個重點研究基地可申報2項。
4、所申報項目必須圍繞本重點研究基地的重點研究方向集中選題,并由各實驗室或基地的學術委員會評審推薦。
5、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人員資格、人員重復等情況的形式審查,凡形式審查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將直接予以淘汰。
6、申請書封面“所屬學科”必須按國家技術監督局1992年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學科分類與代碼表》(GB/T13745-92)的一級學科名稱及代碼填寫,見附件6。
7、省高校創新平臺開放基金項目的研究起始時間為發文公布時,一般為當年9月,項目執行期一般為2-3年。
8、項目參與人員如有外單位的,需在申請書中“合作單位意見”處填寫意見,并加蓋外單位公章。
9、關于查重。省教育廳開放基金項目與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同時查重,如學校申請人的姓名有重名,或者研究生和老師有重名,則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并進行說明。另外,研究生也參與查重。附件3的查重表請于6月11日之前發至[email protected]。6月12日公布查重結果。
四、材料報送要求
1、申報項目需提交《湖南省高校創新平臺開放基金項目申請書》一式3份,相關附件材料一起裝訂。附件3的項目匯總表(電子版和有學院蓋章的紙質版各1份)請于6月13日前交人文社科處726室。
2、申請情況匯總表和項目申請書需同時報送電子文檔。電子文檔報送格式:建立二級文件夾,其中一級文件夾以申報學校名稱命名,二級文件夾以“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命名,申報書根據申報項目類型分別存放在相應的文件夾中。申報書以“序號+申報人姓名”命名,其中序號與申請情況匯總表一致。
3、項目申報材料(含電子文檔)、2012年度湖南省高校創新平臺開放基金項目申報人承諾書(見附件4)由學院匯總后于6月14日前統一提交至人文社科處,逾期不予受理。
五、各單位需做好項目的申報組織和審查工作,嚴把質量關,擇優推薦。申報材料報送到學校后因形式審查而落選的項目一律不接受修改和替補。
聯系人:楊飛;
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系電話:85258423。
附件1:湖南省高校創新平臺開放基金項目申請書
附件2:湖南省教育廳開放基金項目情況匯總表
附件3:申報2012年教育廳項目查重表(科研主任或科研主任干事填寫)
附件4:湖南省高校創新平臺開放基金項目申報人承諾書
附件5:學科名稱及代碼
人文社科處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