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2022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組織和管理,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及《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2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土木工程學院2022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細則。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院成立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負責學院 “工作細則”、“推免生工作方案”,負責學院內專業(類)或專項計劃推薦指標安排、符合資格學生名單和學院推薦名單的審定和公示,負責各專業(類)和專項計劃申請者的申請資格與條件、思想政治品德、學業成績、科研成果、學科競賽成績等核查,對科研成果、學科競賽獲獎等進行質詢、綜合評價和審核鑒定。
二、推免生申請條件
(一)思想政治可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
(二)品行優良。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履行高等學校學生義務;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無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含課程考試違規記錄),無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三)學業優秀。第1至6學期所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在專業排名前列,原則上應處于前30%以內(按向下取整計算符合資格的人數,如計算出人數為15.6人,則取15人);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成績≥450分(710分制)或通過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25分)或雅思成績5.5分及以上或TOFEL成績75分及以上。
(四)身心健康。身體健康狀況符合2003年衛生部、國家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標準,心理健康。
(五)“一流學科”建設專項計劃申請學生需滿足《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 號)(附件1)第九條中的(一)至(五)基本條件。
三、推免生需提交材料
符合學校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長沙理工大學2022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申請表》;
(二)英語及計算機過級成績單復印件;(帶原件核查)
(三)有關科研成果與獎勵證明的復印件。(帶原件核查)
四、推免生綜合測評
推免生的綜合測試參照《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的要求執行。
(一)綜合測評要素
綜合測評分由思想政治品德、學業成績、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三部分組成。先對思想政治品德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學生,再從學業成績、科研創新與專業能力兩個方面進行綜合考核。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與科學素養審查。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內容包括:學生的一貫思想表現、思想品德與修養、人文素養與科學素養、組織與協調能力、口頭與書面表達能力、英語應用能力、實踐能力與創新意識、專業培養潛質等。
(三)思想政治品德與科學素養審查合格的學生,再從學業成績、科研創新潛質兩個方面進行綜合考核,綜合考核成績采用百分制,分別占 80%和 20%。
1. 學業成績考核(80分)
以第1至第6學期已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計算得分,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得分=候選人實際課程平均學分績點/4×80。課程有補考或重修記錄的課程成績按初修成績計。
2. 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考核(20分)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承擔各類科技創新項目、在各類學科專業競賽與創新創業等活動中取得的成績和在文藝、體育等方面的獲獎。具體分值計算辦法見《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中“附件 長沙理工大學推免生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考核辦法”。
3. 長理工大教〔2021〕11號文件中的附件《長沙理工大學推免生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考核辦法》第1-6項計分項目類別中,每個類別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項計分。例如,在第2項類別中的文化、藝術和體育比賽,只能計其中一項賽事的最高分。但在第1項類別中,如果獲得教育部舉辦的“互聯網+”、團中央舉辦的“挑戰杯”和“創青春”國家獎(不含省獎)可以累加計分,并可計另一項賽事最高分;而同一項目同時獲得“互聯網+”和“創青春”國獎時,只計最高得分項目,不得累加。
4. 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考核計分辦法:申請人中的最高得分達到20分及以上,則得分最高的申請人計20分,其他申請人的得分按其得分與最高得分的比例進行相應折算計分。若最高得分未達到20分,則按實際得分計分。
五、其他事項
1. 被接收為推免生者,必須書面承諾不報名參加全國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不放棄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
2. 符合推免生申請條件而自愿放棄者,應簽署自愿放棄承諾書。
3. 專項計劃限推本校,由學院組織遴選,擇優推薦。申請專項計劃的學生,確認時需簽訂承諾書,不申報本校的取消資格。
4. 成績單不需要同學提供,由教務辦統一提供。
5. 學生的相關成果的等級認定如有異議,以學院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認定結果為準。
6. 推免選拔工作接受學生和社會的監督,有異議者可向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辦公室(教務處)反映,如發現有違規違紀情況可向紀檢監察處反映。
教務處聯系方式:0731-85258572
紀檢監察處聯系方式:0731-85258529
土木工程學院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