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級土木工程專業培養計劃,相應學生需要在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進入專業方向培養執行階段。根據學校相關工作的托通知,學院需要在2021-2022學年第二學期第六周之前完成相應學生專業方向分流工作。為做好土木工程專業2020級學生專業分流工作,根據學校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專業選擇意愿,特制定長沙理工大學土木工程學院2020級學生專業分流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則
按照“成績優先、遵循志愿、適度引導與合理調配”的基本原則,在公開透明的環境下,公平、公正地進行2020級學生專業分流。
(一)成績優先原則。在學生申報志愿的基礎上,原則上依據入學以來3個學期的平均學分績點(和英語四六級過級情況(在平均學分績點上分別外加0.075分和0.15分),然后從高到低確定優先選擇權。
(二)遵循志愿原則。站在“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高度,分流工作充分考慮學生的學習興趣、今后發展意向和社會需求情況。在學生充分了解各專業方向特色和培養方向的基礎上,學生根據個人意愿填報專業方向志愿。
(三)適度引導與合理調配原則。綜合考慮各專業方向的教學資源,結合各專業方向學生就業狀況,對專業分流進行引導與調配,確保學生培養與教學質量,滿足社會對人才的需求。
(四)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增強專業分流工作的透明度,根據工作進度,對學生綜合成績、分流結果等分階段進行公示。
二、分流對象及要求
1.分流對象
2020級土木工程專業學生
2.要求
學生必須修完大一學年的所有課程,并獲得培養計劃規定的最低要求學分要求。
3.分流方向
專業名稱 |
分流方向 |
初定班級數 |
備注 |
土木工程 |
橋梁工程 |
4 |
1、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專業學生規模不超過70人。 2、專業方向學生人數未達到20人應取消,并組織學生重新選擇專業方向。 |
建筑工程 |
3 |
隧道與地下工程 |
2 |
巖土工程 |
2 |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
2 |
三、工作組組成及職責
負責全面統籌安排專業選擇工作,確定各專業名額分配,對專業申報、分配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組 長:江 河 王 磊
副組長:陳伏彬 付 果 黃阿明
成 員:教務辦、學工辦負責人及系主任
四、實施步驟及分工
(一)公布分流方案。(3月9日)
(二)公布學生綜合成績排名(前三學期平均學分績點排名)。(3月9日))
(三)召開土木工程專業方向分流動員大會,由各專業方向派一位老師參加,自備專業方向介紹PPT等有關材料;由年級輔導員對專業方向分流實施方案進行解讀。學工辦負責會議安排和通知學生,教務辦負責確定各系宣講老師。(3月15日前)
(四)學生根據個人學習情況及興趣,征求家長意見,填報專業方向志愿表。每名學生可填報三個專業方向志愿。要求所有志愿不能填寫同一方向,且不能為空,并親筆簽名確認。學工安排收集志愿申請表紙質件和Excel格式的匯總表電子件。(3月17日前)
(五)學院組織審核志愿表,完成專業方向分流工作,公示分流結果。(3月22日前)
學院首先根據學生志愿和入學前三學期綜合情況進行專業方向調整,直至選滿專業方向的限定名額。對未能滿足第一志愿者,則看第二志愿,以此類推;未能滿足志愿者,則根據學生的平均學分績點和英語四六級過級情況排序再次進行調整。如平均績點相同,考慮第一學年綜合測評情況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沒有在規定時限內填報志愿的同學,或者沒有填報第二、第三志愿的同學,由學院統一調配到有關專業;
學院確定分流結果后,公示大類專業分流預方案。對分流結果有不同意見的同學,可以在規定時限內,向學院提出申訴意見。
(六)最終結果報學校教務處。教務處負責做好學籍變更工作。每個學生只允許一次選擇專業方向,一旦確定不許變更。(第五周,教務辦)
五、其他說明
(一)所有學生必需嚴格按照學院分流方案,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逾期申報或者不申報者,視為放棄選擇權,由學院統一調配。
(二)已辦理休學的2020級學生,不參與2020級分流;從高年級降至2020級的學生,就讀原專業方向。
土木工程學院
2022年3月8日
附件:
1、2020級土木工程專業方向分流志愿申請表
2、 2020級土木工程專業方向分流志愿填報情況匯總表(Excel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