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和個人:
2019年度長沙理工大學橋梁工程領域國家級、省部級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申報工作已經開始,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科研平臺開放基金項目管理辦法》【長理工大科〔2016〕5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領域
長沙理工大學橋梁工程領域開放基金資助項目應緊密圍繞橋梁工程領域,開展應用基礎研究、重大關鍵技術、前瞻性技術以及相關公益性技術研究,結合我校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方向,資助意義重大、具有相當科學意義和應用前景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項目。具體資助領域方向見《長沙理工大學橋梁工程領域研究基地2019年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指南》。
二、申報條件
橋梁工程領域國家級、省部級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申請者:
(1)非本校科研人員,要求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高級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人員,且近三年(2017年1月以來)發表了CSCD以上期刊的論文。
(2)本校非本院的科研人員,本年度暫不資助。
(3)本校在讀脫產博士生,本年度暫不資助。
(4)本院人員要求為近三年新引進博士學位教師及非教師身份的全職在站博士后。
(5)已承擔本類型項目尚未結題的人員不得申請,我校非教師身份的土木工程全職在站博士后可連續兩年申報,并獲得資助。
(6)已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縱向項目資助的研究內容原則上不支持。
三、資助力度
每個項目資助不超過3萬元。
四、結題要求
完成后須提交結題報告、項目研究成果原件或掃描件,要求論文必須在明顯處注明本論文獲得長沙理工大學橋梁工程領域開放基金項目資助。
1、開放基金項目項目:
在CSCD來源期刊(核心版)上發表論文3篇,或在長沙理工大學認定的權威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或被SCI、EI收錄(會議收錄論文除外)論文2篇,或獲得與課題相關的發明專利2項才能結題,研究期限為3年。
2、博士后結題要求:
以長沙理工大學作為第一承擔單位,本人作為第1署名人或合作導師做為第1署名人、本人作為第2署名人發表SCI論文不少于3篇。
五、申報程序
請項目申請人按要求填寫《長沙理工大學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書》(見附件),并于2020年1月7日前,將申請書(紙質材料一式二份及電子版)交至長沙理工大學土木工程學院科研辦(云塘校區工科二號樓A-414),逾期不予受理。經學院組織評審,確定資助項目。
課題立項后支付批準經費的50%,結題后再支付余款。
聯系人:張康
聯系電話:0731-85256066 郵箱:1249798635@qq.com
附件: 《2019年橋梁工程領域研究基地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指南》
《長沙理工大學開放基金項目申請書》
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