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學院: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湘教通〔2024〕133號《關于申報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的通知》及《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創新工程管理暫行辦法》([2020]28)文件的精神,我校將開展2024年度校級、省級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時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進一步增強研究生科研創新能力,激發研究生科研創新活力,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產出更多的高水平科學研究成果。
二、申報類別、名額分配及資助標準
(一)校級項目
1、本次組織申報的項目類別為校級一般項目,資助經費0.5萬元/項,包括科研創新項目和實踐創新項目兩個類別。校級項目實行限額申報,各學院研究生申報項目名額見附件2。為保證申報質量,研究生院將組織專家對科研創新項目和實踐創新項目申報書進行評審,嚴格把關項目申報書質量,評選校級科研創新項目100余項、校級實踐創新100余項。
2、為便于項目遴選,請各培養學院提交申報材料時,在項目匯總表中對項目進行排序以便評審專家參考。
(二)省級項目
1、省級項目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研究期限不超過2年,重點項目資助經費3萬/項,一般項目資助經費1萬/項。省級項目實行限額申報,各學院研究生申報項目名額見附件2。,我校將擇優遴選推薦省級項目83項,其中重點項目8項(重點項目優先支持博士研究生申報)。
此外,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教育評價改革2024年重點推進事項》的通知精神,高校須加強“推進人工智能驅動的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因此,在今年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報中,湖南省教育廳會對“推進人工智能驅動的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方向給予優先支持。
3、鼓勵各學院研究生依托服務支撐我省現代化產業體系的行業企業,提出具體研究項目,為企業解決發展中的實際問題。原則上設有省級科教、產教融合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的學院要主動對接合作單位設立科研創新項目,鼓勵進入培養基地參與科研實踐的研究生申報省級項目。省教育廳將把培養基地研究生項目申報情況作為省級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驗收的條件之一。學校評審時會優先支持研究生申報的校企聯合科研創新項目。各學院省級企業聯合科研創新項目申報最低限額見附件2。
三、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申報對象
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面向全校在讀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不考慮已進入最后一年學習的研究生。
(二)申報條件
1、認真閱讀《關于申報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的通知》(見附件1,申報的項目要求研究目標明確,立項依據充分,擬采取的研究方法、技術路線及研究方案先進可行;研究內容具有明顯的創新之處;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礎和實驗條件;預期成果切合實際;經費預算合理,研究時間能夠得到保證;
2、研究內容一般應與學位論文的研究內容或指導老師的研究方向相一致;
3、指導教師能切實指導項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經費和條件支持。指導教師須簽訂項目指導承諾書,負責項目的業務指導和監管;
4、每位研究生作為項目主持人只能申報1個項目;項目組參與成員的可最多參與2個項目;每個項目組成員不超過6人;
5、有同類在研項目未結題的,原則上不再予以立項;
6、項目申請書中應詳細說明“預期成果”,達到以下要求:
省級項目應以本人為第一完成人(或指導教師為第一完成人,本人為第二完成人)、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發表(含錄用)SCI、EI、CSSCI、CSCD等(含擴展版)與立項項目相關的期刊論文1篇及以上(不含會議論文),其中重點項目需發表符合上述要求的論文2篇及以上。項目研究成果應在醒目位置標注“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資助”和立項編號,在國際期刊發表的論文、專著等成果,應標注“Postgraduate Scientific Research Innovation Project of Hunan Province(立項編號)”,未標注的不予列入該項目的驗收材料。
校級項目應以本人為第一完成人(或指導教師為第一完成人,本人為第二完成人)、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上(含長沙理工大學學報<自科版、社科版>、《中外公路》和《交通科學與工程》等校內期刊)發表(含錄用)與立項項目相關的期刊論文1篇及以上。
7、以下情況者原則上不予支持:
(1)有在研科研創新項目未結題的研究生;
(2)缺課、曠課次數較多的研究生;
(3)申報者的導師指導的2024屆碩士畢業研究生學位論文有外審未通過的情況;
(4)申報者的導師近兩年出現教學事故。
四、申報程序
(一)省級項目
1、研究生填寫《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附件3),指導教師、院系簽署意見,申請書電子版以“學院代碼-學院簡稱-2024省級科研創新-學生姓名-標題”方式命名發送至所在學院負責人,如“01-交通-2024省級科研創新-張三-瀝青老化梯度行為研究”;
2、各學院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根據分配指標按申報項目得分高低進行排序后推薦;
3、研究生院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確定推薦省級項目名單并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進入推薦省級評審的項目沒有通過者,自動轉入校級項目評審);
4、教育廳審核確認后,發文公布結果。
(二)校級項目
1、申請人填寫《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附件4)或《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實踐創新項目申請書》(附件6);
2、項目初審。由申報人所在學院專家評審小組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并根據分配的指標確定擬立項名單,擬立項名單須根據評審分數的高低進行排序;
3、項目復審。研究生院組織復審,復審通過后確定立項名單;
4、結果公布。研究生院下文公布最終立項結果。
五、材料提交
(一)省級項目
1、《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見附件3),申請書一式一份,按照學科代碼排序(學科代碼和專業類別請認真準確填寫!),并簽字蓋章。
2、各學院填寫省級科研創新項目申請匯總表(附件5);
3、6月12日前,學院將項目申請書和匯總表紙質版交研究生院培養辦,匯總表和申請書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夾以“學院代碼數字-學院簡稱-省級2023研究生創新項目”命名,文件名及紙質材料未按規定提交的將被拒收。
(二)校級項目
1、擬立項的項目負責人提交《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附件4)或《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實踐創新項目申請書》(附件6)一式一份并膠裝(雙面打印)至所在學院,申請書須簽署導師和學院意見,加蓋學院公章;
2、學院分別填寫校級科研創新項目和實踐創新項目申請匯總表(附件4-1和附件6-1);
3、匯總表和申請書紙質版材料于6月12日前交研究生院培養辦,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文件夾以“學院代碼數字+學院簡稱+2024校級研究生創新項目”命名,文件名及紙質材料未按規定提交的將被拒收。
六、項目管理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創新工程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學校將對所有立項的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進行管理(中期檢查和結題驗收等)。
1、所有創新項目必須在畢業之前結題完成,省級、校級的項目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提交結題申請(其中校級不用交紙質版,省級項目按要求提交結項材料),學院審核、研究生院審批。省級項目也需在如未完成相關工作,則不能報銷經費并不得進行畢業資格審查;
2、申報者在填寫創新項目申報書時應合理進行經費預算,項目立項后所有賬目的報銷將按照申報書中的經費預算進行。創新項目經費主要開支范圍限定在:科研業務費,實驗、材料費,小型儀器設備購置費,自制專用儀器的材料、配件購置費和加工等。項目經費不能用于出國、出境合作交流、辦公室(實驗室)裝修、購置交通工具、招待費等所需費用;
3、對于未按照要求完成中期檢查和結題驗收者,將按照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七、其他事項
1.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的管理,按照《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管理辦法》要求進行。
2.各學院要認真督促項目主持人做好項目結項工作,對2020年、2021申請延期的項目進行結項審核,逾期教育廳將不再受理上述年份的結項事宜,并對未結項的項目發文予以清理。對2022年立項項目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期結項的,項目主持人須向研究生院提交延期申請,延期一般半年。對結項審核工作未到位者,將適當扣減立項指標。
3.重點項目結項由教育廳組織,重點項目結項需報送結項材料(一式一份,按照一級學科/專業類別代碼排序);一般項目結項由所在學院組織并提交《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結項情況匯總表結項匯總表》(附件5)。
附件:
附件1: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2:2024年省級、校級科研創新項目名額分配
附件3: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
附件3-1: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報情況匯總表
附件4: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
附件4-1:2024年校級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情況匯總表
附件5: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結項情況匯總表
附件6: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實踐創新項目申請書
附件6-1:2024年校級研究生實踐創新項目申請情況匯總表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