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理工汽機院黨〔2018〕14號
為加強學院分黨校管理,規(guī)范入黨積極分子培訓工作,根據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分黨校領導及其職責。分黨校校長由學院黨委書記兼任,副校長由院黨委副書記兼任,教務主任由院學生黨建工作專干兼任。分黨校負責制定全院入黨積極分子培訓規(guī)劃,加強培訓班的師資隊伍建設,對培訓班的教學質量進行督導,提供必要的教學、辦公條件。
(二)分黨校辦公室及其職責。分黨校下設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院學生黨建專干兼任,副主任由擔任當期培訓班工作的支部書記兼任,工作人員由培訓班班主任、培養(yǎng)聯系人和支部黨員擔任。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分黨校的各項日常工作。
(三)班主任及其職責。分黨校將每期學員編成若干學員班,每個學員班配備班主任(由學生正式黨員擔任)。班主任全程跟班聽課、參加學習討論和其他集體活動;負責考勤及學員班的其他各項事務;培訓結束時對每個學員進行綜合考核,并推薦“優(yōu)秀學員”等。
(四)培養(yǎng)聯系人職責。分黨校將每個學員班的學員分成若干小組,每個小組安排一名培養(yǎng)聯系人(由支部學生黨員擔任)。培養(yǎng)聯系人負責指導各小組的學習和討論等活動,并協助班主任工作。
二、學員選拔條件
每學期開學第四周內,由各班團支書負責組織團支部推薦符合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參加當期黨校學習。推薦條件如下:
(一)主動向黨組織遞交了入黨申請書,并被黨組織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二)思想積極上進,關心集體,團結同學,有較好的群眾基礎;
(三)遵守校紀校規(guī),前一學期內未受到任何行政處分或通報批評;
(四)學習態(tài)度端正,勤奮好學,課程成績良好,上一學期無掛科現象;
(五)向黨組織遞交了入黨校申請書,并愿意遵守黨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三、培訓內容與形式
(一)理論學習。主要包括黨的指導思想、黨的性質與宗旨、黨的組織建設與作風建設、黨員的條件和發(fā)展黨員的程序、端正入黨動機與加強黨性修養(yǎng)等內容。
(二)學習討論。學員在培訓期間須參加3次學習討論。
(三)實踐活動。學員在培訓期間應參加2次有意義的活動。
(四)思想匯報及學習心得。
學員在五次課后需寫出學習心得,在培訓期間應撰寫3篇思想匯報。
四、考試與考核
(一)學員結業(yè)時,必須參加網上結業(yè)考試。結業(yè)考試由學校組織部(黨校)統一安排,院分黨校具體組織實施。
(二)院分黨校同時對參加培訓的學員在學習期間的總體表現(包括出勤、遵守紀律、聽課、自學、討論、集體活動及考試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見黨校學員考核制度)。
(三)黨校結業(yè)考試中學員必須遵守考風考紀,網考時帶培訓教材入場、瀏覽考試系統以外網頁或打開通訊交流平臺等均為考試違紀行為,將取消黨校學員資格。
五、結業(yè)
學員經網上考試、分黨校綜合考核合格,準予結業(yè),由學校組織部(黨校)統一頒發(fā)結業(yè)證書。學員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核結果以及學習總結等材料一并存入本人的入黨積極分子檔案。
六、評優(yōu)及表彰
(一)評選“優(yōu)秀學員”
1.“優(yōu)秀學員”比例
分黨校在培訓班結業(yè)時根據學員考試、綜合考核的情況,按照學員人數15%的比例評選出“優(yōu)秀學員”。
2.“優(yōu)秀學員”評選條件
“優(yōu)秀學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⑴網上結業(yè)考試成績在65分以上(含65分);
⑵綜合考核成績在本學員班前30%之內(按得分高低依次取);
3.“優(yōu)秀學員”評選程序
⑴學員個人提出評選“優(yōu)秀學員”書面申請;
⑵各學員班根據學員在培訓班學習期間的考試及綜合考核情況進行初步考察,向院分黨校辦公室提出“優(yōu)秀學員”初步推薦名單;
⑶院分黨校辦公室對各學員班提出的“優(yōu)秀學員”初步推薦名單進行綜合審核并提出正式推薦名單,報院分黨校審批;
⑷院分黨校將審批同意的“優(yōu)秀學員”名單報送學校組織部(黨校)。
(二)表彰
“優(yōu)秀學員”由學校組織部(分黨校)統一通報表揚。
七、培訓班制度
(一)學習制度:
1.學習目的明確,態(tài)度端正,對所學知識能掌握理解,聽課認真仔細,做好課堂筆記。
2.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在學習中注意聯系當前的社會現象和自己的實際情況。
3.每次學習活動嚴格考勤,堅持每次課前十五分鐘到達教室,能保證課前預習、課后溫習所學內容。
4.遵守黨校學習紀律,加強組織觀念,曠課一次或遲到兩次以上者,均作自退學處理,杜絕早退現象,請假應事先告知負責人。
5.每次討論時間為兩個小時,討論前每位學員須上交一份討論提綱(連同學習筆記),討論前并進行黨章相關知識的提問,每次討論應積極發(fā)言,并認真完成思考題和作業(yè)題。
6.堅持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發(fā)展情況,在黨校期間向黨組織上交的思想匯報不少于三篇。
7.堅持嚴格遵守黨校結業(yè)考試制度,一旦出現任何舞弊現象,取消其黨校學員資格,并按長沙理工大學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二)紀律制度:
1.在校學員每次要提前15分鐘到教室,不得遲到、早退。
2.課堂上認真聽講,要及時做好筆記,不準交頭接耳,不準打電話、發(fā)短信,不準打瞌睡,不準看與本課堂無關的書籍,要保持學習環(huán)境安靜和衛(wèi)生整潔。
3.黨校學員要尊重任課老師及黨校負責人,按時完成任務。
4.討論原則上嚴禁遲到、早退,如有特殊情況要及時向黨校負責人請假,討論前要寫好討論稿,討論時要積極;討論是黨校學員要服從各組長以及班主任的安排,不得與他們發(fā)生沖突。
5.考試時不準舞弊,不準左顧右盼。
6.課外活動時嚴格聽從黨校負責人的安排。
7.學習期間如有特殊情況要及時向班主任請假,并要有請假條,未經批準擅自缺課者按曠課處理。
8.學員在學習期間請假兩次以上或者曠課一次都取消本期學員資格。
(三)考勤制度:
1.每次學習課前15分鐘,由各小組組長對本組進行考勤,考勤后把結果統一交給黨校班主任,黨校班主任再如實填寫在黨校考勤表上。
2.每次討論前10分鐘由各小組組長進行考勤,如有未到者要寫明原因,討論后把考勤結果統一交給班主任。
3.每次活動要提前10分鐘到指定地點,由各小組組長進行考勤,活動前把出勤情況匯總給班主任。活動結束后,再進行一次考勤,以確保每位學員的安全。
4.考試要求黨校學員提前10分鐘進教室,切勿大聲喧嘩,保持考場紀律,相關人員會進行嚴格考勤。
八、黨校學員違紀處理
(一)學員在培訓期間無論上課、討論或其他集體活動無故缺席1次或請假2次以上(不含2次,下同)的,取消本期學員資格;
(二)學員在培訓期間被學校黨校或院分黨校通報批評2次以上的,取消本期學員資格。
(三)學員在培訓期間的考試(考查)中發(fā)生違規(guī)行為的,取消本期學員資格;
(四)學員在培訓期間受到學校或學院行政處分的,取消本期學員資格。
(五)凡被取消黨校學員資格者,不得申請參加下一期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的培訓。